2009/05/21
( 新聞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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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署今天表示,將修訂「氟氯烴消費量管理辦法」,在2010年氟氯烴消費量削減至1989年基準量的25%,與目前為基準量65%相較,將再降 40%,
將再大幅減少使用破壞臭氧層物質。
環保署表示,台灣對於臭氧層的保護一向遵守「蒙特婁議定書」的管制規範,陸續公告管制蒙特婁議定書所列管的化學物質及相關產品,
包括禁止生產及輸入海龍(滅火藥劑)、禁止生產及輸入氟氯碳化物(冷媒、發泡劑、清洗劑)、管制目前仍有條件輸入氟氯烴(冷媒、發泡劑、清洗劑)
及溴化甲烷(檢疫)等項目。
環保署表示,此次減量主要的對象是,禁止使用低溫隔熱硬質PU(庫板)及窗型空調機的冷煤使用。980521